原本已經選擇不再想這些事情的筆者,隨著有關判決的初步浮現,又使原本平靜的心又因此起了漣綺。
近兩日閱讀及收看到2009年中華職棒大聯盟假球案的被起訴者在一審被具體判處徒刑,始終否認犯案的球員陳致遠被判二年半有期徒刑、張誌家被判二年二個月與蔡豐安被判一年並且三人皆被判併科罰金,而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的球員則多半被檢方處以緩起訴過不起訴處份。而蔡政宜、吳健保等簽賭行動組織(簽賭集團)份子則分別被判三~七年不等的徒刑。即使後來法院宣告不緩刑,但以筆者觀點而言,本次假球案的判決,象徵性的成份遠高於實質。
其實我國已經發生五次的職棒簽賭事件,而2009年的「黑象事件」是繼黑鷹、黑米事件後,史上規模最大的中職簽賭事件,而且在黑象事件爆發後,部分的球團才開始承認說他們部分季中球員釋出案其實和球員簽賭的參與有關,而莊侑霖(莊宏亮)、黃俊中、曾漢州等人在離開職棒後更直一步參與職棒簽賭中主動接觸球員的行動,而簽睹集團對於球員邀賭的行動,也逐漸從偶會穿插暴力要脅轉為利誘邀請為主,加上球團對於有簽賭可能的球員,選擇相信或是私了(直接釋出)等方式處理,還有先前檢方、法院對於該類型案件一參與者的判決…等因素,給予了該次大規模假球案蘊釀並在爆發後至今餘威猶在的本錢。
當年日職發生黑霧事件,雖然並沒有判刑的相關報導,但當時的NPB對於涉案的球員給予了足以讓他們幾乎等於坐牢的處置,被證實直接涉案的球員,永易將之、池永正明、与田順欣、益田昭雄、小川健太郎、森安敏明皆被處以永久追放處分(即中職的「永不錄用」,但日職的永久追放甚至是連業餘球界皆禁賽),而這些被判終身球監的球員,永易將之做餐飲相關生意;与田與益田改行開計程車為生;小川健太郎加入不動產公司投入房仲業;森安輾轉從事數份工作,而池永在福岡經營酒吧。除池永正明後因多名棒球界人士數度請求平反的行動,於2005年獲得解禁外,其它球員至今仍在球監處份中,其中永易、森安、小川更已逝世。但日職在雖然給予球員自由身,卻讓他們陷入在職棒和業餘皆無球可打的嚴厲處分,加上薪資、福利…等條件的改善,加上日本當局成功將地下簽賭勢力與職棒之間的界限以各種力量劃清,使得日職難以再發生大規模的假球事件。
但黑鷹事件最後的判決結果,以及後來的黑熊、黑鯨、黑米等事件的判處,其實對於簽賭參與者以及社會大眾而言,象徵性高於實質性,此外,簽賭勢力對於球員的接觸深度也非一般人士所能想像;再來,目前黑象事件的判決中,對於吳健保、蔡政宜等人的判決程度與併科罰金的金額,象徵性意義恐怕比能有效嚇阻相關犯罪的實質性意義還要來得高,換句話說,就是目前數次簽賭事件的懲處,對於簽賭勢力而言,其實並沒有足夠的嚇阻力,而中華職棒至今在薪資與福利…等方面的問題仍幾乎處在職棒約七~九年的水準,這些客觀因素,加上簽賭球員雖無法參與職棒與甲組賽事,當局卻無法阻正球員參與乙組賽事,並不像日本是較類似乙組賽事的層級都要進行「永久追放」,即無論判決的結果如何都能有相當後路的實情下,雖然當局對於這些涉賭球員與涉賭勢力進行懲處,力圖伸張「正義」,卻因為種種因素使始終無法有效根除簽賭勢力對於職棒的滲入。
或許有些球員真的是冤枉的,但只要無法被在判決前被證明清白、後來證明是冤狂被平反的球員,即使不用坐牢。筆者認為,棒協應當要被處以深及業餘甲、乙組任何賽事以及三級與大專院校棒球在球員、教練、管理職方面的球監(即讓他們至少在國內完全無球可打);政府當局能否拿出魄力讓國內簽賭勢力與職棒劃清界限(由於各國政府皆無法完全逐出簽賭組職),不讓他們能滲入職棒並干涉球員簽賭;而中職本身能否對於球員待遇、球員福利、球員安全…等層面進行改善,才能使簽賭勢力滲入職棒的可能性減底,而杜絕下次假球事件發生可能性的「正義」才會真正伸張,但現今政府對於整頓簽賭勢力的魄力、中職與棒協對於涉賭球員的態度、還有中職內部對於球員待遇改善的程度,反不禁讓筆者心中留下一句疑問,那就是:「正義,真的伸張了嗎?」
《正義,真的伸張了嗎?》由張定恩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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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作品衍生自《Hallo 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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