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已經選擇不再想這些事情的筆者,隨著有關判決的初步浮現,又使原本平靜的心又因此起了漣綺。
近兩日閱讀及收看到2009年中華職棒大聯盟假球案的被起訴者在一審被具體判處徒刑,始終否認犯案的球員陳致遠被判二年半有期徒刑、張誌家被判二年二個月與蔡豐安被判一年並且三人皆被判併科罰金,而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的球員則多半被檢方處以緩起訴過不起訴處份。而蔡政宜、吳健保等簽賭行動組織(簽賭集團)份子則分別被判三~七年不等的徒刑。即使後來法院宣告不緩刑,但以筆者觀點而言,本次假球案的判決,象徵性的成份遠高於實質。
其實我國已經發生五次的職棒簽賭事件,而2009年的「黑象事件」是繼黑鷹、黑米事件後,史上規模最大的中職簽賭事件,而且在黑象事件爆發後,部分的球團才開始承認說他們部分季中球員釋出案其實和球員簽賭的參與有關,而莊侑霖(莊宏亮)、黃俊中、曾漢州等人在離開職棒後更直一步參與職棒簽賭中主動接觸球員的行動,而簽睹集團對於球員邀賭的行動,也逐漸從偶會穿插暴力要脅轉為利誘邀請為主,加上球團對於有簽賭可能的球員,選擇相信或是私了(直接釋出)等方式處理,還有先前檢方、法院對於該類型案件一參與者的判決…等因素,給予了該次大規模假球案蘊釀並在爆發後至今餘威猶在的本錢。
當年日職發生黑霧事件,雖然並沒有判刑的相關報導,但當時的NPB對於涉案的球員給予了足以讓他們幾乎等於坐牢的處置,被證實直接涉案的球員,永易將之、池永正明、与田順欣、益田昭雄、小川健太郎、森安敏明皆被處以永久追放處分(即中職的「永不錄用」,但日職的永久追放甚至是連業餘球界皆禁賽),而這些被判終身球監的球員,永易將之做餐飲相關生意;与田與益田改行開計程車為生;小川健太郎加入不動產公司投入房仲業;森安輾轉從事數份工作,而池永在福岡經營酒吧。除池永正明後因多名棒球界人士數度請求平反的行動,於2005年獲得解禁外,其它球員至今仍在球監處份中,其中永易、森安、小川更已逝世。但日職在雖然給予球員自由身,卻讓他們陷入在職棒和業餘皆無球可打的嚴厲處分,加上薪資、福利…等條件的改善,加上日本當局成功將地下簽賭勢力與職棒之間的界限以各種力量劃清,使得日職難以再發生大規模的假球事件。
但黑鷹事件最後的判決結果,以及後來的黑熊、黑鯨、黑米等事件的判處,其實對於簽賭參與者以及社會大眾而言,象徵性高於實質性,此外,簽賭勢力對於球員的接觸深度也非一般人士所能想像;再來,目前黑象事件的判決中,對於吳健保、蔡政宜等人的判決程度與併科罰金的金額,象徵性意義恐怕比能有效嚇阻相關犯罪的實質性意義還要來得高,換句話說,就是目前數次簽賭事件的懲處,對於簽賭勢力而言,其實並沒有足夠的嚇阻力,而中華職棒至今在薪資與福利…等方面的問題仍幾乎處在職棒約七~九年的水準,這些客觀因素,加上簽賭球員雖無法參與職棒與甲組賽事,當局卻無法阻正球員參與乙組賽事,並不像日本是較類似乙組賽事的層級都要進行「永久追放」,即無論判決的結果如何都能有相當後路的實情下,雖然當局對於這些涉賭球員與涉賭勢力進行懲處,力圖伸張「正義」,卻因為種種因素使始終無法有效根除簽賭勢力對於職棒的滲入。
或許有些球員真的是冤枉的,但只要無法被在判決前被證明清白、後來證明是冤狂被平反的球員,即使不用坐牢。筆者認為,棒協應當要被處以深及業餘甲、乙組任何賽事以及三級與大專院校棒球在球員、教練、管理職方面的球監(即讓他們至少在國內完全無球可打);政府當局能否拿出魄力讓國內簽賭勢力與職棒劃清界限(由於各國政府皆無法完全逐出簽賭組職),不讓他們能滲入職棒並干涉球員簽賭;而中職本身能否對於球員待遇、球員福利、球員安全…等層面進行改善,才能使簽賭勢力滲入職棒的可能性減底,而杜絕下次假球事件發生可能性的「正義」才會真正伸張,但現今政府對於整頓簽賭勢力的魄力、中職與棒協對於涉賭球員的態度、還有中職內部對於球員待遇改善的程度,反不禁讓筆者心中留下一句疑問,那就是:「正義,真的伸張了嗎?」
《正義,真的伸張了嗎?》由張定恩製作,
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Unported 授權條款釋出。
此作品衍生自《Hallo Baseball!!!》。

或許正義還沒申張~但這只是開始^^
(定恩回應) 或許吧!若把持這種信心來看待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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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讓我想到巨蛋, 學生時候看職棒,就有人說要蓋巨蛋。 蓋到現在,不知蓋到哪去了。 蓋到從學生變成啤酒肚了~哈。 檯面上的正義,可能有待商榷~~~
(定恩回應) 是呀,就巨蛋而言,我也從國中等到現在都唸碩士了…
假球事件應該在各個單位所有會診: 棒協:球員若判刑確立,吊銷ABC級教練或裁判資格;並且不得參加各級棒,壘活動,包括登錄球隊管理.假球選手更不得登錄各級棒,壘教練or領隊. 職棒聯盟:(1).出面鄭重向社會道歉&理賠球迷假球場次入場門票(即使是一元的賠償也是誠意的展現),並承諾假球再發生的賠償事宜! (2).協助各球團向假球選手&組頭的索賠事宜.如:許文雄當初的簽約金的給付是由當年TML付給,法院判定La New索賠簽約金無效! 體委&教育部:(1)追索假球選手所支領教育部獎金&餐與比賽的差旅費用,並明訂規章,職棒選手將來若牽涉假球案件,各獎金賠償事宜(加重&加倍). (2)各縣市棒壘場地,不得聘用涉案選手任職!
(定恩回應) 確實,但現在最大的問題在於他們的執行力與不畏涉案者後台的魄力。
正義要完全伸張並不容易.不過,相對於過往都給予緩刑,這次有明確的刑責,雖然還是不滿意,但也能接受了~
(定恩回應) 你這樣子說是有道理 但重要的是如何讓這些涉案球員 不要那麼輕易就能立即回到棒球圈
其實有時候躲在正義背後的黑暗 反而讓人更毛骨悚然~!
(定恩回應) 筆者是學社會學的 對於正義背後的黑暗領教真的很深 也因此領受到許多事為何要心照不宣 也因為心照不宣之事太多 使得這個社會其實讓人恐懼的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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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不能只是成為另一種超現實的藉口! 回來到地球來討論,各項司法判決無論中外都很難成為一個盡如人意的正義申張! 所以回到地球來,這次判決有沒有進步,有一點..至少沒再承襲之前的"傳統",都不必坐牢! 但..在現實狀況進步得如此緩慢確實讓人很無奈! 既然回到地球談,就說說另一個巨蛋的問題, 一件傳頌多年的神話! 養蛋的成本明明就是攤在那.. 而且一定是經營者得自負盈虧,不可能拿稅金來養! 台灣就算蓋了,也不可能是因為棒球! 最有可能就是跟現在的小巨蛋類似!靠演唱會表演活動.才養得起! 好啦..我也來瞑夢.. 相信等巨蛋蓋好了,中職的消費規模早成長到輕輕鬆鬆來消費這顆神蛋!
(定恩回應) 筆者能體會您的無奈之感。 近數年的簽賭案爆發 聯盟與政府雖然每次皆口口聲聲說要怎樣改善 到頭來盡是「誠意」有到卻毫無「具體展現」之果 這次的一審,多少帶有如此的成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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